发改委:已批复23家第三批混改试点企业试点方案
发布人:何惠平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18年10月26日      来源:中国冶金报 中国钢铁新闻网      字体大小:

10月24日上午,国家发展改革委(以下简称发改委)举行10月份新闻发布会。发改委政研室副主任、新闻发言人孟玮出席发布会在介绍重点领域改革情况时透露,第三批混改试点企业共31家,包括10家央企集团下属子企业和21家地方国企。目前,发改委已批复8家央企子企业试点方案,各地已批复15家地方国企试点方案,其余试点方案也在抓紧履行批复程序。

孟玮介绍,截至目前,已开展三批共50家混改试点,第一批、第二批中的中国联通、东航物流、内蒙一机等试点企业改革取得重要成效,在完善治理、强化激励、突出主业、提高效率等方面取得重要经验,示范效应逐步显现。第三批混改试点企业共31家,包括10家央企集团下属子企业和21家地方国企。目前,发改委已批复8家央企子企业试点方案,各地已批复15家地方国企试点方案,其余试点方案也在抓紧履行批复程序。同时,我们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混改试点配套政策,出台了《关于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若干政策的意见》,今年8月份印发了《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税收政策文件汇编》,目前正抓紧研究混改试点企业员工持股等政策。

他具体介绍了发用电情况、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和重点商品价格监测情况。

一发用电情况。从发电看, 1~9月,全国发电量同比增长7.4%,增速较1~8月份回落0.3个百分点。9月当月,水电同比增长4.1%,核电、风电、太阳能发电同比分别增长12.8%、13.5%和2.9%。从用电看,1~9月,全社会用电量5.11万亿千瓦时,同比增长8.9%,增速较去年同期提高2.0个百分点。分产业看,一产、二产、三产和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9.8%、7.3%、13.5%和11.5%。三产和居民生活用电实现两位数以上较快增长。分省份看,全国31个省(区、市)用电正增长,其中广西、内蒙古、西藏、重庆、四川、甘肃、安徽、湖南、湖北、福建、江西等11个省份保持两位数增长。9月当月,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8.0%。

二固定资产投资情况。2018年前三季度,发改委共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47个,其中审批117个、核准30个,总投资6977亿元。这些项目主要集中在高技术、能源、农业水利、社会事业、交通运输等领域。

三重点商品价格监测情况。今年前三季度,价格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,重点商品价格总体在正常范围内波动。CPI同比上涨2.1%,剔除能源和食品价格的核心CPI同比涨幅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; PPI同比上涨4.0%,较上年同期回落2.5个百分点。
从月度走势看,1~9月份,CPI月度同比涨幅处于1.8%~2.9%之间,PPI在3.1%—4.7%之间,波动较小;从上下游看,前三季度PPI与CPI涨幅“剪刀差”为1.9个百分点,比上年同期收窄3.1个百分点,上下游走势更加协调。
从部分商品价格监测情况看,9月份,食品价格季节性涨跌,猪粮、猪料比价前降后升,钢材价格以升为主,有色金属价格震荡上行,受国际油价上涨影响,国内成品油批发价格上涨。

孟玮同时介绍,今年以来,我国民间投资持续保持回升态势,增速始终高于整体投资,前三季度民间投资增长8.7%,同比提高2.7个百分点,比整体投资快3.3个百分点,成为稳投资的重要支撑。

他表示,为进一步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,保持民间投资回稳向好势头,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,近期我委会同有关方面,在交通能源、生态环保、社会事业等领域,集中向民间资本推介了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、前期工作具备一定基础、投资回报机制明确的项目,共1222个,总投资超过2.5万亿元。目前,这些项目中,有的已有合作意向,有的已经签约。

孟玮同时表示,要巩固民间投资发展势头,必须要抓好相关政策落实,持续激发民间投资活力。

一用好现有工作机制,强化政策衔接协调。首先要建立健全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工作机制。其次要发挥好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。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,常态化发布推介项目清单,持续做好跟踪调度和后续服务,促进项目落地实施。

二突出问题导向,切实为民营企业解忧纾困。下大力气破除民间资本进入重点领域的隐性障碍,取消、减少各类阻碍民间投资的不合理附加条件。鼓励地方通过建立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、开展“银税互动”等多种方式,加大对民营企业融资支持力度。

三是紧盯重点领域,积极吸引民间投资参与建设。支持民间资本投入国家重大战略及补短板领域项目。

孟玮同时介绍了电力体制改革进展情况。

一是交易机构基本组建完成。目前,全国所有省份均建立了电力交易机构,其中,云南、山西等8省(区)组建了股份制交易机构;北京、广州2个区域性电力交易中心也组建完成,成立了全国电力交易机构联盟,形成业务范围从省(区)到区域、从区域到全国的完整组织体系。截至2018年上半年,在全国各电力交易机构注册的合格市场主体达82921家,较2017年底增长约2万家。2018年8月底,发改委、国家能源局印发《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规范化建设的通知》,要求按照多元制衡的原则对电力交易中心进行股份制改造。目前,这项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。

二是输配电价改革持续扩大。在2017年实现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全覆盖的基础上,2018年陆续核定了华北、东北、华东、华中、西北5大区域电网输电价格,以及24条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输电价格,累计核减电网企业准许收入约600亿元。

三是售电侧市场竞争机制初步建立。截至2018年8月,全国在电力交易机构注册的售电公司达3600家左右,为电力用户提供多样化的选择和服务,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。开展了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,共有试点项目320个,不少试点项目已投入运营,在引入社会资本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,显著提高了配电网运营效率,改善了供电服务质量。

四是加快放开发用电计划。2018年上半年,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8024亿千瓦时,同比增长24.6%。其中,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电量6656亿千瓦时,为工商企业减少电费支出约259亿元;跨区跨省市场化交易电量1483亿千瓦时,同比增长32.6%。2018年7月,发改委、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《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》,明确要求扩大市场主体参与,完善电力市场交易机制,提出2018年放开煤炭、钢铁、有色、建材等4个行业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。

五是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平稳推进。2018年8月,南方电力现货市场已启动试运行,在建设电力市场、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信号上迈出了重要一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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